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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精装房有了规范标准 装修标准不得低于1000元发布日期:2024-04-22 浏览次数:

  成品房是相对于毛坯房而言的带装修住宅。市住建局近日发布通知,从建设、销售、交付三个层面,对全市新建成品住房作出规范。

  通知明确,成品住房装修的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的5%到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苏州市住建局房地产监控处处长闻伟锋表示,通知要求对所有的材料、品牌以及相关型号在售楼现场进行公示;同时在最终装修价格备案核价时也都要提供相关清单。

  同时,成品住房在申报预售许可之前,应按不同户型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样板房。样板房要保留到该户型取得交付使用通知书三个月后,才可以撤除,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闻伟锋还表示,通知要求样板房要“所见即所得”,在保留的三个月内,可以让老百姓有所参照,同时让维权和调解纠纷也有参照比较。

  住建部门介绍,成品房建设、装修一步到位,可以降低能耗、有效控制房屋质量,是目前住宅开发的主流趋势。接下来,全市各地住建部门将与发改、资规、市场监管、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政策落地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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