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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发布日期:2024-05-01 浏览次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8月2日届满,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8月2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19年8月2日起算)。

  2、2019年7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026,870股公司股票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8.61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19年8月2日起算)。

  3、2019年8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由7,026,870股变更为9,134,931股。

  4、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8月2日。

  5、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2日。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134,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8月2日。

  本次延期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8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238.3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227.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330.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84.84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85.71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302.01万元,手续费支出2.88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14,418.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3.58万元。

  2023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25.4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15,981.3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94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15万元,手续费支出0.21万元)。

  注: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于2023年8月8日被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虎丘法院”)强制划扣公司名下任意一账户人民币69,899.22元,因虎丘法院随机划扣款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户,导致募集资金被虎丘法院扣款69,899.22元。公司于9月1日月度查账时发现此情形,于2023年9月5日从公司一般户还回募集资金账户上述款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379,6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33.8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266.1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375.7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375.71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5.9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1.89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4.18万元,手续费支出0.16万元)。

  2023年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3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0.02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0.01万元,手续费支出0.03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从202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会同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西昌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433.8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392.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680.54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3年3月1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36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15,981.39万元。2024年3月14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1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9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312号),鉴证报告认为,柯利达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柯利达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并审阅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整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关注到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较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谨慎评估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和完成期限,合理论证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4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保荐机构关注到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297号)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298号),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编号:2024-018)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2,838.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5,634.79万元。保荐机构提示投资者关注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发表保留意见的基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以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及经营业绩亏损等相关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戚爱华女士任职时间即将达到六年,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戚爱华女士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分歧,亦无其他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戚爱华女士的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戚爱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靳庆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的董事就任前,戚爱华女士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靳庆彬先生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靳庆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靳庆彬:男,中国国籍,1977年1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1998年7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处长、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靳庆彬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靳庆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9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84,525.8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71,126,565.76元,期初未分配利润-57,954,305.03元,截止2023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9,080,870.79元。

  鉴于公司2023年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建筑装饰行业现状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建筑装饰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慧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建筑装饰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施景明先生于2023年6月2日任期届满;监事周慧春于2023年6月2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上述数据均为其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薪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致容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草案)摘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8月2日。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第十节一、审计报告”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建筑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稳支柱、防风险、惠民生,努力为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办实事,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5911.85亿元,同比增长5.77%;完成竣工产值137511.82亿元,同比增长3.77%;签订合同总额724731.07亿元,同比增长2.78%,其中新签合同额356040.19亿元,同比下降0.91%;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57929个,同比增长10.51%。

  我国建筑业已成为耗能最多的行业之一,在节能减排背景下,发展绿色建筑成为大势所趋。而建筑装饰作为我国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节能减排也将成为行业发展主旋律之一。近年来,为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

  房地产开发和公建市场的进一步降温,给我们建筑装饰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市场给我们带来的是更多的发展契机,江苏以及全国仍存在很大的市场容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以及《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基本每个月都要提一次“好房子”。在刚过去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倪部长提出“要下力气建设好房子,住房发展归根到底还是要让人民群众能住上更好的房子。在新模式下,希望现在的房地产企业能看到,今后要拼的是高质量,拼的是新科技,拼的是好服务,谁能抓住机遇转型发展,谁能为群众建设好房子,提供好服务,谁就能有市场,谁就能有发展,谁就能有未来。

  由此可见,在政府监管、市场需求、技术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之下,绿色建造、数字化转型、智能建造、装配式发展等领域出台多项政策,进一步明确行业、企业发展目标,各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建筑企业科技化水平,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综合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着重增强信心和底气。2023年,国家陆续推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间投资以及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在传统基建、新能源基建、重大工程项目方向投资发力,基建投资增速保持稳定增长,对稳投资、稳增长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展望2024年在宏观政策结构性放松的背景下,建筑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及下游需求有望继续改善,基建投资增速总体维持相对高位;中央加速部署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政策持续加码;专项债发行平衡投资放缓,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幕墙与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坚持“内外兼修”的经营理念,深耕江苏,加速拓展全国;建筑幕墙设计、生产、施工与公共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协同发展,以“为城市经典留影”为建设理念,专筑精品工程。以研发设计为先导,以科技为驱动力,大力开拓装配化装修市场,引领建筑装饰装配化进程,目前,已形成建筑幕墙、建筑装饰、装配化装修、设计、建筑设计与EPC、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六大业务板块。

  公司旗下苏州光电幕墙有限公司以“科技创新、绿色兴业”为宗旨,专注于幕墙技术研发、设计及咨询、加工智造、施工安装全产业链服务。拥有八万多平米的现代化幕墙加工中心,引进了先进的幕墙生产流水线,加工工艺、施工技术均达行业领先水平。公司的幕墙科研团队,以专业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和参与国内许多重点幕墙项目的系统设计及生产施工工作,业务涵盖商业综合体、高档酒店、科教文卫、政府办公大楼、高档办公楼宇等建筑幕墙工程,为广大客户提供行业一流的幕墙产品及服务。

  先后承接了诸多大型项目的幕墙设计与施工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幕墙工程、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大剧院、吴江博览中心)幕墙工程、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建设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幕墙工程等重大项目,江苏省建设管理综合楼幕墙工程(鲁班奖)、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综保大厦幕墙工程(全国建筑装饰奖)等一大批政府重点工程和企业知名项目。

  建筑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公共建筑包括基础设施、星级酒店、精品住宅、高端公寓等提供优质的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接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内装饰工程,锐意创新,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增强企业的辐射力与影响力。先后承接高铁新城商务酒店项目内装工程、东吴文化中心装饰工程、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精装修工程七标段等大项目。承接的苏州大学新校区炳麟图书馆工程、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T2航站楼等项目获得鲁班奖,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工程、苏州山塘雕花楼会所等项目获得国家类奖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国家政策和市场为导向,住建厅发布“十四五”规划主要提纲,未来五年装配式+BIM将引领绿色建造新潮流,装配式建筑作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将引领建筑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作为苏州建筑产业转型先驱者,公司业务触角覆盖全国,积累了健全的业务体系和丰富的施工服务经验,为装配化装修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组织保障,据势而为、守正求新,公司把装配式建筑业务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装配化装修方面先动先发,设计、研发、生产三管齐下,抢先占领商业地产、高端酒店、康养医疗的装配化装修市场,集中力量加大重点国有总承包商的开拓力度,在业内确立装配化装修领军的地位。

  根据住建部提出要为人民群众建造“好房子”,提高住房品质,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这就要求我们由传统的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转变以依靠投资来推动行业的发展思路,通过探索新的技术和业务模式,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以建设“好房子”为发展目标,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做精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市场,让装配化装修产品和科技门窗研发、制造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

  公司旗下拥有一处设计研发基地和2家设计公司,分别是苏州中望宾舍设计有限公司、柯华盛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柯华盛是国家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建筑设计单位,曾获“2013—2014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综合类)”荣誉称号。从设计引领带动施工,到结合投资管理的PPP和EPC,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装饰、建筑设计、工程管理、智能科技的生态环。

  公司控股子公司柯华盛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业务是指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对工程项目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业务。可承接主要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以及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重点项目有重庆三峡学院图书馆项目、四川传媒学院成都新校区及影视学院项目、天府新区12-14号地块项目幕墙工程、天府南mall幕墙工程(一标段)、成都永立星城都3号地超高层综合体项目等,涵盖高端住宅设计、大中型公共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平台,结合公司在建筑幕墙领域的市场资源和技术优势,进军光伏建筑一体化。公司将努力打造光伏工程品牌,生产光伏建筑应用系列产品,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的上、中、下游形成完整的链条,从设计、生产、施工、维护服务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服务,实现从单一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向光伏建筑一体化综合服务商的角色转变。

  截止目前,按业务内容划分,公司共有建筑幕墙、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设计与EPC、装配式装修、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六大业务板块,以科技研发为先导,装饰升级为装配化,幕墙升级为光伏建筑一体化,实现公司转型升级,为公司加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季度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减少,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较三期增加增加.(其中信用减值损失计提4,855.4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计提9,867.18万元)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0亿元,同比增21.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增62.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35亿元,同比减14.88%。资产总计52.41亿元,同比减0.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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